教育整顿进行时 | "周三有约"以案释法,拒绝酒驾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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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观区人民检察院
- 2021-03-18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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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后悔,以后喝酒坚决不开车。”
为减少和遏制危险驾驶犯罪,3月17日,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马山社区居委会,通过以案释法,为社区居民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律宣传活动。
2021年3月8日,王某因危险驾驶被移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鉴定,事发时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92.1mg/100ml。在接受讯问时,王某说到是因为存在侥幸心理才在酒后开车。这种想法在触犯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当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驾驶人往往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对违法后果认识不够等原因,在饮酒后仍驾驶车辆。
检察官向居民讲解了醉酒驾驶的危害和严重后果,现场反响热烈。现场居民表示,目前很多人选择自己驾驶车辆出行,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必须对醉酒驾驶的现象进行严肃处理。还有居民表示,以前看到醉酒驾驶的案件都是通过新闻报道,觉得离自己很远,没有实际的感觉。今天通过以案释法,切实的感受到了法律对危险驾驶的处罚,而且就是住在同一个小区的,很有警示意义,回家要跟老伴和子女说说今天学到的知识,喝酒千万不能开车。
此次以案释法宣传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携手社区居委会等单位,持续开展“周三有约”,将法送到居民家门口,不断提高居民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