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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点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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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30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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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点内容解读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

2018年2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将制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机关领导的重要举措。2018年12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行审核。2019年1月13日,《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由中共中央正式印发施行。

二、《条例》出台的原则

《条例》的出台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最高原则,鲜明体现政法工作的政治性。中央突出全局思维,把政法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等重大问题,注重将领导主体具体化、职责清单化、工作运行机制化,为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三、《条例》出台的意义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既为党领导政法工作立规矩、定方圆,又为党领导政法工作谋长远、固根本,在政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四、《条例》要点解读

(一)《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法工作6个方面的主要职责,涵盖了政法委工作的全部方面,尤其明确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已成为政法工作的重要部分、不可分割。

(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法工作最核心原则,强调党的领导在政法工作中的主要作用,明确指出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的手中,不受任何外部势力的侵蚀、演变,从根源上确保政法队伍为人民服务的政治属性。

(三)《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法委的职能定位,上下级党委政法委间为“指导”关系,同级党委与党委政法委间为“领导”关系,解决了政法委“归谁领导、听谁指挥、受谁指导”这个长期以来存在的难点问题。

(四)《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在乡镇(街道)配备政法委员,该制度的成功落实不但能够统筹乡镇(街道)原有的综治、维稳等职责,还可以实现与司法所、派出法庭等基层政法单位的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大大强化基层党组织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五)《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全国各级综治中心的职能定位,综治中心不只是政法工作的一部分,更是全面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以基层网格员为独立信息点的社会治理工作主要载体,对促进本地区社会治理方式的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六)《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向同级党委的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意志逐级落实、不打折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贯穿到政法单位工作全过程,各级政法单位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防止西方“三权分立”思想对政法干警的渗透、侵蚀,实现大局稳定、社会安宁。

(七)《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法委员全体会议制度,第一次将以政法委员全体会议形式研究政法工作纳入党内法规。政法委员全体会议制度与党委政法委书记负责制度相结合,确保政法工作能够始终遵循“民主集中制”这一我党的优良政治传统,进一步促进政法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八)《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同级党委对党委政法委、党委政法委对同级政法单位党组的监督制度,《条例》出台以后,党委巡察政法工作已成为政法工作政治生活的常态,这也为队伍巡察、政治督查、督促检查等制度机制的建设提供了相应的载体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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