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司法局金拱司法所“四举措”提升安置帮教效果
为破解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不畅的问题,怀宁县司法局金拱司法所总结经验做法,采取“正其身、用其长、暖其心”的方式,帮助安置帮教对象顺利过上新生活,
因材施教正其身。安置帮教对象彭某帮教初期对生活失去信心,感觉未来一片渺茫,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中了解到此情况后,主动与彭某沟通交流,并积极与其分享创业成功案例,后彭某重树生活信心,与妻子到广东创业经营手机生意,因其信誉佳,在行业内口碑好,现店内生意火爆,彭某还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加入其创业队伍。安置帮教对象丁某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出狱后自暴自弃,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中了解到此情况后,主动与其聊家常,并引导其到县内工业园区就业,结合招工“春风行动”,积极向前推送招聘信息,目前丁某情绪稳定,正在面试中。
发现优点用其长。安置帮教对象盛某平时乐于助人、待人耐心热情,因年前返乡较早,在家无收入来源,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中得知此情况后,结合其特点,主动与镇公路站对接,安排其在春节期间作为临时交通劝导员到主要路口加强交通疏导,并按日结算工资。在劝导群众、疏导交通的过程中,盛某既有了收入,又增强了为民服务、为社会做贡献的荣誉感。
扶危救困暖其心。安置帮教对象孙某双目失明,无收入来源,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中主动询问其困难,并积极与镇民政办与残联办对接,经过审批,帮助孙某落实了低保救助和重残补贴。春节前夕,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向县司法局提出申请,帮助其解决特困慰问金600元。
近年来,怀宁县金拱司法所主动积极走访安置帮教对象,同时也拉近了与帮教对象的距离,让每一个帮教对象都能感受到温暖,提高自身守法意识、争做守法公民,杜绝重新犯罪,进一步提高了安置帮教工作质量,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基础。(作者:汪玲;初审:王振海;终审:江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