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社区服刑人员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激励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改造、认真悔过,牢记革命历史,传承红色精神,11月9日,潜山市梅城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唱红歌、传精神”大合唱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带领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演唱《歌唱祖国》,社区服刑人员江某主动担任指挥带领集体合唱。四十多名社区服刑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和激昂嘹亮的歌声用心演绎红色经典,激发热爱生活、勉励自我的情怀。
通过大合唱活动,激发了社区服刑人员传承优良传统、发扬革命精神的斗志,大家纷纷表示,会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牢记历史,认真悔过,坚决不触碰法律的底线,好好改造矫正,为社会多做有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