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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市林长办开展联合巡查 积极贯彻落实潜山市总林长第1号令

  • 潜山市检察院
  • 汪蕾
  •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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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潜山市总林长1号令,推深做实“林长+检察长”长效协作机制,坚决维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推动我市林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223日,市检察院会同市林长办,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正文,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熊恩龙率督查组开展了2021年度首次“林长+检察长”联合巡查,深入槎水、官庄、源潭、余井四个乡镇及驼岭林场,对贯彻执行总林长1号令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赈、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占克敏参加。

  督查组重点听取了接受督导的乡镇关于森林防火人员配备、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灭火器材配备、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进展、营造林计划安排等工作汇报,跟进监督部分乡镇收到检察机关涉林检察建议后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与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并随机实地查看了乡镇森林防火值班卡口值班值守情况。督查组对各乡镇在贯彻落实潜山市总林长第1号令时,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能够做到未雨绸缪、科学制定预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给予肯定。

  在驼岭林场,督查组实地查看了疫木除治质量和监管情况,林业局专家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供技术指导,示范操作,要求工作人员及项目监管人员务必严把项目实施质量关。

  姚正文检察长在督查时指出,潜山市总林长第1号令是我市积极响应落实国家、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力之举,是推深做实林长制的有力措施,“林长+检察长”长效协作机制更是潜山市林长制工作的有力创新,市检察院将致力于用好这一长效协作机制,强化对林长及相关部门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法律监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逐级压实乡镇、村两级林长工作职责,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以检察履职担当更好地服务贯彻落实潜山市总林长第1号令这一当前林业重点工作,为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筑牢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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