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该部法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向社会深入宣传该法的时代背景和重点内容,提高该部法律的知晓率和影响力,3月2日市司法局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在梅城镇东关社区开展了以“携手保护长江水 共筑潜山生态美”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市司法局精心制作了宣传彩页,图文并茂地向群众介绍了《民法典》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条文和学习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和重点内容,现场工作人员讲得认真,咨询的群众听得仔细,着力提升了社会公众的长江大保护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采取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为《长江保护法》的实施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