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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拍促执,涉疫百万标的案件顺利结案

  • 潜山市人民法院
  • 储培栋
  • 2023-06-15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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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潜山法院通过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房产,促使被执行人从逃避执行转变为主动履行,成功执结一起涉疫情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到位金额112万元。

2020年4月份,正值新冠病毒爆发期,杨某等四人合伙成立口罩厂,生产KN95口罩,江某系杨某亲戚,承诺可以购买口罩机,于是杨某等分批将购机款130万元汇给江某,但机器运回潜山后因质量问题无法生产KN95口罩,损失惨重。后双方多次反复交涉,江某仅退还2万元,余款迟迟未付。杨某等为维护自身权益,遂具状诉讼。案经潜山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江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杨某等四人货款128万元。判决生效后,江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11月22日,杨某等四人向潜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江某,其均以无能力履行为由拒绝履行,因疫情等原因,当时未对江某予以司法拘留,案件迟迟没有进展。2023年初,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承办人发现被执行人江某在合肥市有一处地理位置优越、价值300万元的房产,但已被武汉市某区法院查封。承办人立即对该房产予以轮候查封,并通过与首封法院协商,顺利取得了财产处置权。承办人及时与被执行人江某取得联系,告知因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潜山法院即将对其名下房产予以评估、拍卖。但江某声称人在外地,仍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评估。承办人严肃对江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如拒不配合评估,将依法邀请检察机关见证、监督,对其房产强制开锁评估。江某听闻后转变了态度,表示愿意配合评估。潜山法院及时依法邀请评估机构对查封的涉案房产予以评估,并告知被执行人江某可以在人民法院挂网拍卖成交前自行变卖房产或者主动履行义务。2023年6月初,江某主动到潜山法院与案件承办人取得联系,声称涉案房产系学区房,如被拍卖将影响其子女就读学校,请求法院暂缓拍卖其房产,并希望与四名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6月13日,在潜山法院的主持下,杨某等四人与江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以112万元了结本案全部债务,案款于协议签订当日即汇入潜山法院执行款专户,案件执行完毕。(作者:储培栋 初审:孔剑平 终审: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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