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充分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处罚依法、规范、公开、有序运行。7月12日,潜山市司法局组织群众公议员对市文旅体局、市公安局三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公议,5名群众公议团成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案件承办人员在会议现场介绍了案情、处罚依据、拟处罚意见等,并向公议团发放了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公议员在仔细查阅案卷后,就一些具体问题向案件承办人员进行询问并提出评议意见。最后,公议团进行了闭门合议,针对本次三起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应当给予处罚、给予何种处罚以及自由裁量基准等,形成了具体的公议意见。
通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邀请群众参与“评判”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较好地避免了畸轻或畸重处罚,不仅促使了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也保证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者:方维怡 初审:陈来旺 终审: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