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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乡同兴】“检察蓝”助力乡村振兴

  • 潜山市人民检察院
  • 储冬云
  • 2023-07-21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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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潜山市检察院以打造“检乡同兴”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品牌为抓手,主动把检察履职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大局,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教育等职能,为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助力乡村平安稳定

“现在急弯临崖道路装上了防护栏,我们开车心里踏实多了,出行有了安全感。”潜山市检察院干警在水吼镇横中村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村民高兴地向他们诉说着当地道路的变化。

潜山乡村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多,群众出行存在安全隐患。今年以来,潜山市检察院依托“路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市交运局对12个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开展联合检查,发现部分国道、省道、县道以及乡、村道路存在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等隐患36处。为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潜山市检察院依法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0份,督促市交运部门和属地政府履行职责做好隐患整治。

为全面促进平安乡村建设,潜山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批捕、起诉检察职能,办理各类侵犯农民合法权益、影响农村稳定的盗窃、诈骗、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犯罪案件75件。同时充分运用刑事和解、认罪认罚从宽等刑事司法政策,对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劳动生产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101件152人,减少社会对抗,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助力乡村绿色发展

潜山地处大别山东南麓,森林资源丰富,生态优良,先后荣膺中国天然氧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全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等称号。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绿色发展的支撑,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最大“本钱”。为守护好绿水青山,助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潜山市检察院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先后办理非法狩猎、失火、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滥伐林木案件13件13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对发现的畜禽养殖污染、违法排放废水、滥伐林木、古树名木监护不力等问题,依法向相关乡镇和行政执法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份,督促履职尽责。

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打击是基础,如何修复受损环境才是关键。潜山市检察院积极践行“精准打击+生态修复+惩罚性赔偿”司法理念,探索推广认罪悔罪前提下的“补植复绿”“支付赔偿金”“劳务代偿”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督促一名滥伐林木违法行为人补种枫香苗120株,对两起非法狩猎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修复生态环境治理费3.9万元,对涉案金额不大、公益损害较小案件,通过护林防火巡查等“劳务代偿”方式让被告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让破坏者变身保护者。

助力乡村法治建设

“检察官,我们村有一位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庭十分困难,赔偿款也一直执行不到位,可不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啊?”“请让他把所有案件材料交过来,我们第一时间审查,符合条件就可以救助。”6月底,在源潭镇召开的乡村振兴法治联络员座谈会上,一名联络员向检察官提供了一条司法救助线索。今年为进一步延伸检察触角,紧密联系群众,潜山市检察院以源潭镇、黄铺镇为试点,在各村选任一名村干为乡村振兴法治联络员,充分利用联络员身在基层、了解基层的优势,使联络员成为检民联系的桥梁,把线索意见收集、法律宣传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延伸至乡村,为群众提供最短距离、最简程序、最高效率的检察服务。

为进一步贴近群众,潜山市检察院组织29名干警深入源潭镇、王河镇16个村居开展“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先后走访群众557户,收集问题29个,解决问题、化解矛盾18个。坚持需求导向,针对农村群众法律需要,到村居一线开展反诈、禁毒、知识产权保护、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13次,在黄铺村村部广场设立检察服务乡村振兴、公益诉讼、司法救助、未成年人检察等宣传栏,让群众在休闲散步的同时了解检察职能、学习法律知识,感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助力乡村生活富裕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家庭的关心和救助,让我们又看到了生活的信心和希望。”6月28日,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许某某的丈夫向前来走访的检察官感激地说道。

2020年12月,许某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伤,经鉴定为颅脑损伤致轻度智能障碍、伤残等级为八级,人体损伤为四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基本依赖护理,且需长期服用治疗高血糖、高血压药物,每月花费五六百元,前期治疗已花费近30万元,现欠外债20万余元,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法院判决肇事者应赔偿133万余元,而肇事者仅赔付1.1万元且无财产可执行。潜山市检察院受理申请后,积极为许某某争取,与省院、市院开展三级联合救助,同时主动与民政、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申请救助资金,形成救助合力。

司法救助是一项暖心工程,是检察机关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式。今年以来,潜山市检察院加大对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深入摸排救助线索,按“应救尽救”原则,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5件,救助26人,申请救助金15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同时持续推进“检察蓝”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帮助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追索劳动报酬,受理并支持起诉35件,涉案金额17万余元,最大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者:储冬云 初审:汪浩然 终审: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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