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持续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协作机制,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近日,潜山市组织开展“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合巡河活动。此次联合巡河活动由副市长、县级副总河长戴海兵和市检察院检察长杨昌文带队,市直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负责同志参加,重点巡查了潜水、割肚河、金家河、梅河等河段。
针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涉河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堤顶新建房屋、大坝背水坡圈地葬坟等问题现场交办,要求属地乡镇和相关部门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戴海兵强调,组织开展“三长”联合巡河并要求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河湖长制工作的认识,要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高度,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和保护,要变“各自为政”为“齐抓共管”,建立完善多部门协调、信息互通共享、疑难问题会商等联动机制,织密河湖管理“一张网”;要进一步强化基层河长履职尽责,全面落实河长巡河制度,通过常态化巡河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河湖管理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宣传,通过“河湖典型案例”和“身边发生事件”等向企业和群众宣讲河湖管理相关政策知识,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其遵守河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作者:储冬云 初审:余龙云 终审: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