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潜山长安网,潜山市委政法委员会、潜山市法学会主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动态

潜山市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调解民事纠纷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 潜山市司法局
  • 涂婷婷
  • 2024-04-03 15:10
  • 大号 中号 小号
  • 打印

2024年3月29日上午,在潜山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庭,就进行着这样一场特别的调解。调解的当事人是企业和受伤的劳动者,同时参与调解工作的处理调解员外,还有行政复议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工伤认定机构的工作人员。

该案件系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件,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过程中,申请人与第三人均有调解的意愿,并希望复议机构能够组织调解,彻底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复议机构即与潜山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沟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调解,双方对于损害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支付赔偿金。申请人也现场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经复议机关准予撤回终止复议。

工伤认定类行政复议案件,往往涉及企业、劳动者双方的利益,无论复议结果如何,均有不服复议决定提起诉讼的可能。且在行政案件中无法彻底解决双方的矛盾,既造成当事人的讼累,也让行政机关疲于应付相应的行政诉讼。通过调解申请人与第三人的工伤赔偿民事纠纷,使双方利益达成一致,化解民事赔偿纠纷的同时更彻底地化解行政争议。

潜山市始终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办案过程中通过充分沟通、析法明理,引导当事人以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同时,在法律允许、事实清楚和双方自愿基础上,深度结合人民调解积极进行调解,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方式结案,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者:涂婷婷 初审:王余应 终审:徐健)

Copyright © 2012-2014 中共安庆市潜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
备案号:皖ICP备12020749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274号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441号 电话:0556-8921359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