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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律师事务所修改章程加强行业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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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松县司法局
  • 2018-11-13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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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党建引领律师事务所发展,日前,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宿松县三家(皖松、松圣、文征)律师事务所分别对各所章程进行变更,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律师事务所章程。

各律师事务所在修改后的章程中明确将坚持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党组织参与管理决策机制、加强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等内容纳入章程,进一步明确律师事务所宗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定位、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与管理层的关系以及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工作活动保障机制,着力实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近年来,宿松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持续强化,县委组织部、县委非公工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坚持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高度重视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党员队伍、活动阵地和制度建设,形成了律师工作与党建工作互促互进、有机融合的良性发展局面。(杨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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