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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法律援助中心与省外法律援助机构成功商定一起法律援助申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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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1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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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是命令,防空就是责任。3月12日下午,宿松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省厅电话,一四川籍农民工因宿松老板欠他工资要向宿松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接到电话后,宿松县法律援助中心非常重视,将中心负责人电话及法援中心办公电话告知省厅,请省厅代为转告。随后,四川省某法律援助中心打来电话,介绍了申请人在某省工地做工,被宿松县一老板欠薪,2019年打有工资欠条,到期未付。申请人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想通过绿色通道向宿松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另外,还有一肥东人欠他的钱)。

宿松县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向四川省某法援中心解释《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一、开通绿色通道申请法律援助可以,但要将欠条、身份证拍照发给宿松县法律援助中心;二、当事人如果亲自来不了,可以委托近亲属为代理人来一趟,因为要与承办律师办理特别授权委托手续,否则律师无法出庭代理诉讼;三、近亲属代为申请法律援助须提供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户口本和当地村(居)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四、代理人可自己选择是先到肥东县、还是先到宿松县办理,但不管先到哪里,宿松县法律援助中心将加班加点、即到即办,全力降低当事人的负成本;五、现为疫情特别期间,建议当事人近亲属一路要做好疫情防护措施。四川省某法律援助中心非常高兴接受宿松县法律援助中心处理意见。

事后,宿松县法律援助中心向省厅反馈了商定结果,得到省厅充分肯定。

历年来,宿松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应援尽援”的原则,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标准,严格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确保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合法、合规。(杨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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