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强化制度建设做实人民调解工作
- 本站
- 宿松县司法局
- 2018-07-31 14:40
- 次
- 大号 中号 小号
- 打印
县司法局强化制度建设做实人民调解工作
近年来,县司法局立足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建立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制度。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以综治、维稳网格为基础,对矛盾纠纷实行网格化管理,通过精准排查,不留死角,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直接到户、覆盖全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格化格局,通过排查、预防和化解,做到“早发现、早稳控、早化解”。
强化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在日常性动态排查的基础上,基层司法所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和研判,对可能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研究化解的措施办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解,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升级。对一时难以达成调解的,及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寻求各方支持。
健全重大矛盾纠纷工作台帐管理制度。基层司法所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地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案件建立工作台帐,收集好有关信息资料、落实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包案化解,做到层层要负责,件件有落实。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告知机制。人民调解组织对不适合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到有关部门处理等合法途径予以解决,引导纠纷当事人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推进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建设。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引导纠纷当事人做好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及时到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切实增强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果和协议的履行效果,扩大司法确认制度的影响力。(杨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