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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法院雨夜异地控制“老赖” 凌晨两点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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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松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 2018-11-19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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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您好,是宿松县人民法院吗?你们要找的一名被执行人冯某某现被潜山市烟草局控制,请你们及时安排法官到潜山市烟草局接收......”11月14日晚22时左右,宿松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了一通电话。

打来电话的是孚玉镇松兹派出所民警民警称院申请协助执行的临控人员、被执行人冯某某因涉嫌贩卖假烟被潜山市烟草局抓获。得知该消息,执行法官迅速从家中赶到法院,在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立刻驱车冒雨赶往潜山市烟草局。

冯某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根据生效判决的规定,被执行人冯某某应支付申请执行人熊某欠款25000元。在执行过程中冯某某既不履行义务也不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多次与其联系一直到法院处理该案。经过调查,法官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鉴于此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冯某某依法移送公安进行“临控”,请求公安机关协助。11月14日晚,被执行人冯某某因涉嫌贩卖假烟被潜山市烟草局查获并报警民警经过查询发现冯某某是宿松法院上网临控人员,于是通过松兹派出所联系上了执行法官,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经过1个多小时的时间2名执行法官和法警赶到了潜山市烟草局。此时潜山市烟草局对冯某某的违法行为已经处理完毕,执行法官在确认了冯某某的身份后将其带回宿松。返程途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冯某某陈述利害关系,又通过电话与申请人沟通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凌晨2点左右,被执行人冯某某的家人将执行款到宿松法院执行局,该案得以顺利执结。(丁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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