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1. 宿松县委政法委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宿松县委政法委2018年收入决算表
3. 宿松县委政法委2018年支出决算表
4. 宿松县委政法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宿松县委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宿松县委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宿松县委政法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8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18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8.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宿松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的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宿松、法治宿松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调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宿松县法学会。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七)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做好涉及全县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八)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九)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的决策部署,深化政法改革。
(十)完成中央、省市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松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为委机关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减变化,因为是2018年预算户无变化。本单位下设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科、执法监督科,维稳督导科、综治督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反邪教指导科。
纳入宿松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宿松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表
宿松县委政法委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宿松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42.91万元,支出总计342.9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8.41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委政府加大对该项工作的经费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42.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91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4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91万元,占82%;项目支出60万元,占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2.9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42.9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8.41万元,均增长了20%,主要原因: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委政府加大对该项工作的经费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2.9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41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委政府加大对该项工作的经费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9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41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委政府加大对该项工作的经费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2.91万元,占1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6.84万元,支出决算为34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拨款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82.91万元,占82%;项目支出60万元,占18%。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6.84万元,支出决算为34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拨款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08.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宿松县委政法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松县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38万元,比2017年增18.61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随着工作职能的增加相关工作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松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宿松县委政法委2018年预算未安排绩效评价项目,故本年决算无相关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