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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交警致公路沿线居民的一封信

  •  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
  • 2021-09-08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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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我们每个人的工作、生活、出行都离不开交通。我们都应该把交通安全放在心上。

2021年9月4日4时许,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境内发生一起大货车与四轮拖拉机追尾事故,导致15人死亡,1人受伤。

一起起车祸,一个个悲剧。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每一起事故发生前,无论是受害者还是肇事者都是高高兴兴、快快乐乐走出家门的,谁也不会想到灾难就在眼前。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就在疏忽的那一瞬间……车祸在我国每年至少要毁掉近10万个家庭的团圆和幸福。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请您学习并遵守以下交通安全常识和通行规则:

一、摩托车、电动车是一种简易的交通工具,事故发生后,驾乘人员极易摔伤头部。为了您的出行安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请戴好安全头盔,靠路边行驶。不得在其他机动车中穿行,更不能与机动车争道抢行。转弯时要提前减速并打开转向灯,切勿突然猛拐,这样非常危险。驾驶汽车要系好安全带。

二、驾驶车辆时要自觉遵守交规,严禁超速、超载、超员和疲劳驾驶。通过路口时,务必做到“减速、鸣号、慎行”。尤其是国、省、县道连接村村通的路口和一些无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三叉路口以及被遮挡视线的路口,要防止车辆突然冲出来。

三、严禁货车、农用车、拖拉机和三轮车违法载人,对违规载人的依法从严处罚。严禁电动车安装车篷,违规安装的车篷一律拆除。

四、横穿公路时,要先看左,再看右,接着再看左,无车辆临近时快速通过,切勿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机动车要礼让行人。

五、酒驾、毒驾严重影响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安全,法不容忍。亲朋聚会切勿劝驾驶人饮酒,要阻止亲朋酒后驾驶车辆。驾驶车辆时不能分心,做到不玩微信、不刷抖音、不接打电话,确保安全。

六、公路沿线村民和商户不得占道停放车辆,不得在公路两边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不得打场晒粮,更不得向公路上抛撒杂物、排放污水,影响道路畅通和安全。同时要教育儿童不在公路边玩耍嬉戏。

七、车辆停放时要停在停车泊位,车头朝外。在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骑行电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得占道行驶。

八、节假日期间,家长切勿将摩托车交给没有驾驶证,电动车交给未满16周岁和无驾驶经验的孩子驾驶,确保孩子假期安全。

九、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有人员受伤的要迅速抢救伤者,并迅速报警和拨打医疗急救电话。切不可肇事逃逸。

世界上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财富,没有比平安更大的幸福。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知危险 会避险”能力,和宿松交警一起守护出行安全。

 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 

     二0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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