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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为8名村民追回征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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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松县人民法院
  • 2018-05-07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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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如果不是你们,这个钱我们很难要到了。”5月7日上午,宿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室内,郑某等8名申请执行人笑逐颜开地接过执行款支票,连连感谢案件的承办法官。

郑某等8人是宿松县孚玉镇某村民组居民。2017年,该村民组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未向该8名村民发放征地补偿款,从而引起系列案件的诉讼。经过依法审理,宿松法院判令该村民组给付8名原告每人承包地征收补偿费5200元。

判决生效后,该村民组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8名原告遂向宿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过程后,该村民组也未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受理这一系列案件后,执行法官根据丰富的工作经验,迅速深入该村民组以及所在的基层村委会调查案件情况。经过与该村民组的组长等负责人多番沟通,耐心宣传法律法规,该村民组负责人从一开始的不理解、不配合到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次性给付了5万余元执行案款,该系列案件得以全额执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切实兑现。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江淮风暴”强劲来袭的时刻,宿松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从个案踏实做起,全面加强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率,用实际行动坚决兑现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余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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