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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公安局四项措施参与全市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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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16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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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松县公安局党委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的重大意义,始终坚持把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一是严密组织部署。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宿松县公安局实际,制定《宿松县公安局2018年参与全市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实施方案》,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谋划、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做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二是明确任务分工。将重点任务进行细化,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对责任警种的任务再细化、再分解,做到定部门、定人员、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定成效,确保任务按时按质完成。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宿松县公安局创优办建立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召集相关警种部门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创优工作落地见效。对重大疑难问题,局创优办适时调度,会商讨论,协调解决。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坚持专项督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牵头单位通过考核、通报等形式,加大责任单位工作调度,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给予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度滞后、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实行倒查问责,确保创优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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