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应二郎镇中心小学和双方学生家长的共同申请,二郎司法所受理并主持调解一起学生在校期间损害赔偿纠纷,二郎中小法制副校长和金波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共同参与。

2020年10月28日下午3时左右,学生叶某在学校组织的“千人阅读”活动期间,在学校操场被同班同学邓某某不慎从背后冲撞摔倒在地,致使2颗上门牙折断。老师知晓情况后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家长,并于当天带叶某前往宿松县人民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结果显示,由于叶某系未成年人,目前只能进行保守治疗,至18周岁前定期进行复查,18周岁后可通过种植牙齿永久修复。
主持人首先召集学校以及双方家长在调解室进行第一轮调解,由双方家长各自阐述诉求,随后由调解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找叶某和邓某某家长进行详谈,告知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责任侵权法》有关条文。该起纠纷中叶某和邓某某均系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其法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叶某在校期间造成邓某某身体受到损害的,监护人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学校已进行了多方面的安全教育,在教育管理学生以及保护学生方面履行了职责,没有过失。学校前期为学生购买了意外保险,愿意协助学生家长找保险公司理赔。
双方家长被调解员的一席话说的心服口服,同意学校的处理方式,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书面协议,当场以微信支付方式一次性兑现。事后,他们夸赞到:调解员不仅业务精,而且具有人格魅力,说的是公道话,做的是正派事。(孙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