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玉:成功调处一起损害赔偿纠纷
4月6日,宿松县司法局孚玉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矛盾成功化解。
1月17日,孚玉镇韩岭村村民宗某国到村组组长宗某红(宗某国堂兄)家反映分宅基地问题,协商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宗某国被宗某红之子宗某民(宗某国之侄)打伤,后住院治疗。双方就医药费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多次协商未果后,双方当事人向孚玉司法所寻求帮助。
孚玉司法所负责人受理该纠纷后,迅速开展调解工作。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联合孚玉派出所、村委会、村卫生室多方协商,制定初步调解方案后,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参与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分歧太大,一时无法达成一致,双方不欢而散,调解工作陷入僵局。随后几日,司法所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单独沟通,从亲情入手,融情于法,多次做思想工作,经过一星期的努力,4月6日晚,宗某民表示愿意就宗某国治疗所花费的费用进行赔偿并道歉,双方各自退让一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本次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祝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