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出台公证便民服务六项规定
- 宿松县司法局
- 陈红
- 2021-06-07 16:46
- 次
- 大号 中号 小号
- 打印
为进一步改进作风,更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质量的需求,特制定以下六项便民服务措施。
一、推行“最多跑一次”。对办理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声明、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文本相符等公证事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当事人只跑一次就能拿到公证书。
二、建立公证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最先接待当事人公证申请或咨询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证所需证明材料及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式,提升公证人员服务效能,切实加强公证便民服务窗口建设。
三、启动容缺受理服务。在关键材料齐全,不影响询问笔录制作的情况下,部分次要的辅助性材料暂时缺失的,先予受理申请,由当事人在事后或领取公证书时再补齐缺失材料,减少当事人“来回跑”的问题,提高办事效率。
四、提高办证效率。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的的公证事项,实行当天办结,免去当事人奔波。对复杂疑难的公证事项进一步提高公证各环节的工作效率,缩短办证周期,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快捷服务。
五、开辟特殊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病人、孕妇、残疾人等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减免公证费用。
六、提高多样化文书送达服务。对无法当场出具的公证书,可根据当事人意愿,选择由公证处通过邮政快递、微信等方式代为送达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