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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法院:首例婚内监护权纠纷顺利调解

  • 宿松法院
  • 董应国 周玉峰
  • 2022-11-23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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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宿松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婚内因子女抚养引起的婚姻家庭纠纷,让幼童回到妈妈怀抱,有力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据悉,原告苏某与被告邓某于2020年9月登记结婚,2021年1月婚生女邓某某出生。之后双方因家庭矛盾无法调和,苏某不想与邓某共同生活,于2021年6月携带幼儿外出租房居住,与邓某分居生活。2021年7月,苏某因故将孩子送回邓某处,后邓某带孩子离开其双方原租住地。2021年8月,苏某向其双方租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后撤诉。2022年8月,苏某向宿松法院起诉要求与邓某离婚,而邓某不同意离婚,该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不准苏某与邓某离婚。期间邓某拒绝将孩子送回给苏某,苏某多次报警或致电当地妇联请求帮助,均未果。2022年9月,苏某以邓某侵害其对婚生女邓某某的监护权为由起诉至宿松法院,要求判令婚生女邓某某的抚养权归苏某。

因本案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宿松县妇联极为关注。该案为宿松法院首例婚内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该院高度重视。立案后,承办人周玉峰法官对双方展开调解,婚姻家庭案件经验丰富的陶家香法官也参与进来。两位女法官以女性独有的细腻、温柔耐心劝解,又联合宿松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多方联动,历经5个小时,最终双方就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双方调解离婚。

看到两位法官为了保护幼儿、维护和谐,整整进行了5个小时的调解工作,苏某与邓某十分感激,连连致谢。一起因婚内监护权引发的纠纷最终调解结案,也化解了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家庭纠纷,宿松法院法官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宗旨。(供稿人:董应国 周玉峰 审核人:汪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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