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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多管齐下” 确保人民陪审员换选工作扎实开展

  • 宿松县司法局
  • 周和平
  • 2024-02-19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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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的权利,更好发挥人民陪审员对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人民陪审员换选工作启动以来,宿松县“多管齐下”,确保人民陪审员换选工作扎实开展。截至目前,已按规定程序从全县常住人口中抽选产生126名拟任命陪审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宿松县工作实际,及时成立宿松县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协调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负责对人民陪审员换选重大事项进行组织部署和研究决定。同时,建立了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分工协作,县人大常委会负责监督的换选工作机制,为人民陪审员换选工作扎实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建立沟通联系,细化换选细则。换选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后,县司法局多次会同县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对《宿松县2023年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实施细则》和换选公告进行了反复研究和认真制定。实施细则遵照选用分离的原则,规定了选任条件、选任人数,确定了选任和任命程序,明确了换选工作要求,为本次人民陪审员换选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确立审查关口,严格换选质量。严格执行换选否决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将“三类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和“六类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始终贯彻到候选人信息采集、资格审查等工作程序中,坚持严格筛选把好入口关。运用全国人民陪审员换选系统,严格执行“双随机”要求,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和拟任命人民陪审员人选,全部采用随机抽选模式产生。严格开展“三级联审”工作,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审查,先由村(居)或推荐单位对陪审员候选人的现实表现出具意见,再由辖区司法所和派出所分工审查,县级层面由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分工审查,确保资格审查严谨有序,保证候选人符合换选要求。

设立工作举措,确保换选质效。一方面加强换选工作立体化宣传。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及时发布换选公告,并组织基层法庭、司法所开展面对面宣讲、入户宣传,营造浓厚热烈的换选氛围,并公开联系电话、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关于人民陪审员换选方面的问题,保障换选工作的公平性、公开性,不断提高公众对人民陪审员换选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率。另一方面强化换选工作全方位指导。县司法局作为换选小组办公室单位,在换选工作中注重业务实操指导,严格把握换选工作的实体性、程序性工作要求和工作规范,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和通报共享,全力确保换选工作质效。(供稿人:周和平;审稿人:杨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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