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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法院:追索跨越多年的抚养费 为未成年人缝补一份爱

  • 宿松县人民法院
  • 王英
  • 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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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把工作做通了!”张法官长吁一口气走出法庭。言女士也红了眼眶,“多年以来,孩子的特殊病情需要照顾,还有学费、医药费,压得我喘不过气”,而现在这一刻,张法官不仅调解了这个案件,更为患有抑郁症的女儿带来了安稳。

单亲妈妈的“难”与孩子的“伤”

多年前,言女士与陈先生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女儿小美由言女士抚养,陈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小美成年。然而,离婚后不久,陈先生便以“收入不稳定”为由停止支付抚养费,此后多年杳无音信。

独自抚养女儿的言女士日子并不轻松:小美确诊抑郁症,需要长期服药、定期心理疏导,医药费、学费、时刻的陪伴成了沉重负担。孩子越来越内向,越来越“觉得自己是被抛弃的人”“不值得被爱的孩子”言女士多次哽咽,最终诉至法院,要求陈先生补付抚养费,并继续支付后续费用。

法官“多线调解”  化解“心结”

张法官本能的感受到,这起纠纷的核心不仅是“钱”,更是孩子缺失的父爱与安全感。

张法官多次拨打陈先生电话,主动跟陈先生聊起爸爸对孩子的重要性和多年不见孩子给小美带来了“自我否定”,陈先生慢慢的被触动,表示即使自己再怎么拮据,也会坦然面对孩子。言女士也提及孩子嘴上不说,但偷偷藏着小时候和爸爸的合照。张法官便提议,陈先生慢慢修复父女关系,多关心、爱护孩子。

张法官向陈先生释法说理,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对双方有约束力。拒不支付抚养费不仅有失诚信,更会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同时也向言女士说明,陈先生目前收入确实有限,可协商分期支付,“让他逐步回归孩子的生活,比一次性让他付钱更长远”。

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陈先生承诺会经常看望小美,尽量参与到小美接下来的生活。张法官看着二人离去的背影,抚养费案件,不只算“经济账”,更需要提供有温度的司法服务,解开孩子与父母的“情感结”,在于用温情守护每个孩子的成长之路。(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撰稿人:王英;审核人:汪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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