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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法院华亭法庭:保护好“商誉” 守护好公平

  • 宿松县人民法院
  • 王英
  •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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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院,不仅帮我们澄清了误会,更保住了店铺的名声!”近日,A电动车维修店负责人拿着调解书,向承办法官连声道谢。这起因消费者抖音吐槽引发的纠纷,最终以赔偿损失、公开道歉画上句号。案件虽小,却彰显了司法机关为市场主体商誉“保驾护航”的鲜明态度——让合法经营的商家免受不实言论侵扰,让商誉这一重要的无形资产得到法律的坚实守护。

事情的起因源于一次寻常的电动车维修。消费者李女士(化名)因对A电动车店的维修报价不满,未与店家充分沟通便在抖音发布视频,直指该店“坑人”“去不得”,并拍摄店铺门头公之于众。视频发出后,一些网友的负面评论逐渐发酵,给店铺的日常经营带来了隐形压力。“老主顾看到视频来问我们是不是真的‘坑人’,新顾客也有点犹豫,店里的生意明显受了影响。”店家负责人无奈地说。多次沟通无果后,A电动车店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李女士的吐槽是否基于事实?视频内容是否超出合理评价范围?对店铺经营是否造成实质影响?经过调查核实,法官发现,李女士对维修价格的不满虽事出有因,但在抖音发布的内容带有明显贬损、误导性,且公开店铺信息的行为已超出正常维权范畴,客观上损害了店铺的商业信誉。

“商誉是商家的‘脸面’,更是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调解过程中,法官向李女士阐明,消费者有权对服务提出批评建议,但必须基于事实,不能借“维权”之名散布不实信息、损害商家商誉。“你随口一句‘去不得’,可能让人家积攒多年的好名声受影响,这既不公平,也不合法。”同时,法官也向店家建议,面对消费者的不满,应耐心沟通、理性回应,用优质服务赢得理解。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李女士自愿赔偿店家1000元,删除侵权视频,并在抖音平台公开道歉30天,消除不良影响。随着道歉视频的发布,之前的负面评论逐渐平息,店铺的经营也慢慢回到正轨。

商誉是市场主体立足的根基,关乎经营者的生存与发展,更关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实中,类似本案的情况并不少见:一些消费者因服务纠纷,动辄在网络发布贬损性言论,甚至通过“曝光”“吐槽”等方式给商家“贴标签”,看似“维权”,实则可能构成对商誉的侵害。而司法机关的职责,就是通过明辨是非、定分止争,为这种行为划定法律边界——既保障消费者合理维权的权利,更坚决制止借“维权”之名损害商家商誉的行为。这种保护并非偏袒经营者,而是维护市场公平的应有之义——只有当商家的商誉得到保障,才能激励其诚信经营、提升服务;只有当消费者的维权行为回归理性,才能避免“舆论审判”干扰正常经营秩序。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商誉的保护正是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从这起案件中我们看到,司法机关始终以法律为盾,为市场主体的商誉筑牢“防护网”,让每一个合法经营的商家都能在公平、有序的环境中发展,让商誉这一“无形资产”真正成为市场活力的“有形动力”。这,既是对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守护,更是对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有力维护。(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英;审核人:汪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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