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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司法为民举措 强化自动履行意识

——宿松法院裁判文书附加《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

  • 宿松县人民法院
  • 董丹
  • 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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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宿松法院推出一项司法为民新举措——在所有具有履行内容的裁判文书后统一附加《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通过提示告知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及相应法律后果,进一步强化司法权威,推动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化解。

近年来,部分当事人因对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后果认识不足,导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矛盾加深,既增加了司法资源消耗,也影响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兑现。为此,我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制作了《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

告知书将随案发出,与裁判文书一并送达当事人,内容不仅明确了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是当事人的法定义务,更详细列举了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通过直观清晰的提示,让当事人对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一目了然”,从源头上引导其主动履行。

“以往有些当事人拿到裁判文书后,总抱有‘拖一拖’‘等一等’的想法,直到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才追悔莫及。”案件承办人表示,此次附加告知书,就是要通过前置性的法律提示,让当事人在收到文书之初就清楚知晓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既减少后续执行环节的阻力,也能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的司法目标。

该举措实施后,将进一步打通审判与执行的衔接链条,通过强化当事人的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助力构建诚信社会。下一步,宿松法院还将跟踪评估告知书的实际效果,不断优化司法服务举措,让司法裁判既彰显权威,又传递温度。

(供稿人:董丹  审核人:汪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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