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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岭法庭:从“法官追着调”到“当事人主动调”

  • 宿松县人民法院
  • 曹庆党、汪芬
  • 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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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法官,我想通了,就按您提的方案调解!真是麻烦您为我们的事费了这么多心。”近日,宿松法院许岭法庭内,一通来自原告小张的电话,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这起案件的化解,正是许岭法庭坚持“能调则调、应调尽调”,推动矛盾从“被动化解”转向“主动解决”的生动缩影。

此前,许岭法庭受理了小张与金某的合同纠纷案。曹法官庭前阅卷时发现,该案事实清晰、权责明确,具备调解基础——双方本是多年合作伙伴,争议金额不大,若能促成调解,不仅能节省双方诉讼成本,更能维系合作关系。

带着这一思路,曹法官第一时间拨通被告金某电话,从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到双方合作情谊,耐心释法说理,建议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然而,原、被告初期对调解方案分歧较大,原告坚持尽快结清款项,被告则希望延长付款期限,首次沟通未能达成一致。

开庭前,曹法官并未放弃,转而与原告诉讼代理人深入沟通,希望借助律师的专业视角,帮助原告理性看待诉求。在代理人的沟通协调下,原告主动提出“抹去零头,被告分三个月付清”的方案。但此时被告金某缺席庭审,法官再次拨通其电话转述方案,金某却提出“分一年付清”的诉求,双方在付款期限上再次陷入僵局。

为打破分歧,曹法官结合双方实际情况,提出折中方案,一边向原告分析判决后可能面临的执行难题与往返诉讼的时间成本,一边向被告强调按期履行的法律义务与合作信誉的重要性。庭审结束后,法官仍持续跟进,反复沟通调解的优势,让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

半小时后,原告小张主动致电法官,认可折中方案——他坦言,考虑到胜诉后的执行风险与路途奔波,调解确实是更优选择。考虑到原、被告均在外地,法官立即启用远程调解设备,在第六法庭为双方搭建线上沟通平台。屏幕两端,随着调解协议的逐字确认与电子签名的完成,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终于握手言和,甚至约定未来继续合作,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这起案件的化解,并非个例。近年来,许岭法庭始终以“优化审判质效、提升调解实效”为宗旨,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对每起案件提前研判,制定调解预案。调解中注重“换位思考”,从当事人实际诉求出发,用通俗的语言解读法律,用真诚的态度化解隔阂,让当事人在调解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力度。

如今,“法官追着调”的被动场景在许岭法庭逐渐减少,“当事人主动调”的良性互动日益增多。许岭法庭用一次次成功的调解证明,司法不仅有法律的刚性尺度,更有化解矛盾的柔性智慧——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既能高效解决纠纷,更能修复社会关系,让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每一起案件中实现有机统一。(撰稿人:曹庆党、汪芬;审核人:汪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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