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4月8日上午,孚玉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县政府副县长、孚玉镇党委书记汪百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体镇、村(社区)干部,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孚玉派出所、松兹派出所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党委政法委员宣读了《关于调整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的通知》和《孚玉镇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党委副书记、镇长何明金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围绕下阶段扫黑除恶的工作任务,结合孚玉镇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和明确要求。
县政府副县长、孚玉镇党委书记汪百春作总结强调,一是要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全体镇、村(社区)干部职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正确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事关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和党的长期执政基础巩固,既是新时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大任务,更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政治任务。二是要加强宣传学习,补齐工作短板。各村(社区)和有关镇直单位要积极加强宣传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一是要开展敲门行动,挨家挨户进行宣传;二是要开展大喇叭行动,走街串巷进行宣传;三是要开展“小手牵大手”行动,突出重点进行宣传,炒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党员干部要全面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三是要落实工作整改,压实工作责任。根据上级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和工作要求,各村(社区)要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查自纠,找准问题症结。各村(社区)和镇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相关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的要求,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彭世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