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乡、村、组三级调解网络,筑牢“第一道防线”。各级调解组织定期不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活动,重点制定土地承包、邻里纠纷、债权债务等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调处预案;落实乡、村调解员主动入户调解机制,变上访为下访,做到重心下移,靠前工作,及时予以化解。
二是力争“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将矛盾纠纷在一线化解。综治中心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对群众反映的应急事件,及时与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资规所等单位实施联动,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理。
三是整合资源,把“三调联动”职能延伸到一线。整合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工作力量,设立综治中心,实行重大案件联合办案;对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交办督办,限期结案制度;对群众反映合理但不在处理范围内的案件,积极为来访群众联系,引导群众到相关部门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
四是适时回访,调解成果巩固在一线。对已经办结的纠纷实行定期“回访”,由专人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走访调查,掌握纠纷是否真正化解,了解当事人满意程度,对于达成调解协议没有履行的,督促当事人尽快履行,达到案结事了。(撰稿人:黄唐海 审核人:童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