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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警方一日打掉两非法捕捞犯罪团伙

  • 宿松县公安局
  • 孙春旺
  • 2021-08-25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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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宿松县公安局在开展打击整治长江非法捕捞“控源头、断链条、清市场、治餐饮”专项行动中,成功打掉两个“捕销”一条龙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查获野生鱼227.6斤及汽艇、三轮车、渔网、鱼桶、鱼篓等各类作案工具21件。

8月中旬,宿松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长期夜间在华阳河湖群六昌湾水域捕鱼。随即,水上派出所组织民警开展深入调查和布控,两个利用夜幕掩护、多次在华阳河湖群六昌湾禁捕水域非法捕捞野生鱼类的家族式犯罪团伙很快浮出水面。

8月18日19时许,水上派出所联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县渔政站执法人员在六昌湾水域部署抓捕行动。经过连续3个小时蹲守,民警突然发现远处的湖面上,闪烁着一束灯光,紧接着传来轰隆的马达声。随着马达声的越来越近,隐蔽在河岸上的民警,发现向河岸快速驶来的是一艘小汽艇。这时,从远处的公路上驶来两辆三轮车。民警判断,该两辆三轮车可能都是来接货的渔贩子。就在汽艇停靠在码头,其中一名渔贩子拿着电子秤、鱼桶、鱼篓准备上艇接货时,守候在附近的抓捕人员一跃而上,当场将汽艇上的一男一女和接货的两名渔贩子抓获,并从汽艇上查获捕捞的野生鱼190斤,以及作案工具渔网4条。

原来,该一男一女是对夫妻,男的叫黄某高,女的叫王某莲,前来接货的渔贩子分别叫胡某星、叶某礼。胡某星专门收购黄某高夫妇、黄某胜夫妇捕获的野生鱼,叶某礼则专门收购黄某付夫妇捕获的野生鱼。当晚,黄某付夫妇、黄某胜夫妇也都分别驾着汽艇、带着丝网到六昌湾水域捕鱼来了。也许该两对夫妻是听到了公安机关抓捕的风声,所以两家的汽艇在当晚始终没有靠岸。次日早晨,水上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洲头派出所,成功将黄某付夫妇、黄某胜夫妇抓获归案,并在黄某付、黄某胜停泊在六昌湾水域的汽艇上,共查获野生鱼37.6斤、渔网9条。至此,共查获野生鱼227.6斤,以及作案工具渔网13条、汽艇3艘。

经查,今年4月份以来,洲头乡黄某高夫妇、黄某付夫妇、黄某胜夫妇,使用私自组装的汽艇和购买的渔网等作案工具,分别在华阳河湖群六昌湾水域非法捕捞野生鱼30余次,每次非法捕捞捕获的野生鱼,黄某高夫妇、黄某胜夫妇都销售给胡某星,而黄某付夫妇都是销售给叶某礼。至案发,黄某高夫妇累计获利39000余元,黄某付夫妇累计获利一万余元,黄某胜夫妇累计获利35000余元。

据办案民警桂光昭介绍,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禁渔期在内湖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将以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予以立案。因此,该三对夫妻的行为均涉嫌刑事犯罪。黄某高同黄某付系同胞兄弟,黄某胜系两人的侄子,三家的行为属家族式犯罪。此外,黄某高夫妇、黄某胜夫妇同胡某星的“捕销”一条龙行为,黄某付夫妇同叶某礼的“捕销”一条龙行为,都分别构成团伙性犯罪。胡某星和叶某礼非法收购非法捕捞的水产品行为,涉嫌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

据了解,自8月5日开展打击整治长江非法捕捞“控源头、断链条、清市场、治餐饮”专项行动以来,宿松县公安局坚持采取部门联动、合成作战、集中攻坚等工作措施,紧紧围绕捕捞、运输、销售等环节,不断加大对家族式犯罪、团伙性犯罪、系列性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力度,强力震慑非法捕捞行为,坚决维护长江水域、内湖水域生态安全。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孙春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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