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 “三个规定”专题学习
- 宿松县检察院
- 方浩
- 2021-03-24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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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要求,近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三个规定”专题学习会。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高效吉组织全体检察干警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定,通报了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相关典型案例。
通过本次学习,使全体干警充分学习了“三个规定”的重要内容,深刻认识到“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学习结束后,全体检察干警依次签订了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进一步筑牢检察干警依法依规履职的思想防线,切实为干警敲响规范司法行为的警钟。
此外,该院还在行政楼一楼大厅放置“三个规定”六严禁警示牌,在检察服务大厅循环播放最高检“三个规定”宣传视频,营造学习和遵守“三个规定”浓厚氛围。
下一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坚持逢问必录,严格抓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制度,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多措并举,查找问题,立行立改,切实推动“三个规定”具体要求落实落细、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