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执行现场传来捷报,桐城市人民法院运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程监管防风险,通过被执行人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行处置方式成功处置了其名下抵押在某农村商业银行的财产,实现金融债权980万元,迎来了蛇年执行的开门红。
2023年9月,桐城法院受理了申请人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陈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依法查询发现,除位于桐城市双新开发区某村的房产抵押给了申请人外,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过程中,该院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2024年4月,该装饰公司向本院申请破产强制清算,由于启动执转破程序,该院依法终结对该公司案件的执行。受理破产申请后,因无法认定债务人属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该院遂驳回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1月,申请人农村商业银行再次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上级法院执行财产处置要求,该院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前提下,依法审查后允许被执行人自行处置抵押财产。为促进民生权益保障,申请人农村商业银行更是主动通过减息让利,将另外5件涉装饰公司的劳务合同案款纳入该案中一并执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达43万余元。
下一步,桐城法院将以此模式创新为契机,始终贯彻“如我在执”司法理念,不断拓宽司法便民新路径,加大执行财产处置力度,创新司法拍卖新模式,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多项选择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