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8日15时许,桐城市范岗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范岗镇红旗路发生纠纷,民警出警至现场时发现系徐某某因搭建房屋钢构之事与邻居陈某发生口角纠纷,后民警在处理纠纷时,徐某某情绪激动将两名干警咬伤。经鉴定,二人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后该案以徐某某涉嫌犯袭警罪起诉至本院。
承办法官通过庭审了解到该案是由于徐某某与邻居房屋搭建钢构的矛盾一直未解决而引发。法官考虑到若仅简单对此案判决,引发本次犯罪的内在矛盾纠纷未能有效解决,无法做到案结事了,故联合当地村书记、派出所干警及镇政府工作人员前往案发现场,将徐某某家属及邻居等关联人员召集在一起,从双方的生活实际状况、真实诉求等角度出发,耐心的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终促成徐某某家属与邻居达成了调解协议并搭建好房屋钢构,将矛盾化解在源头。
刑事案件的办理需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亦注重化解内在矛盾。本案的办理承办法官充分利用“六尺巷调解法”,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更体现了司法机关在惩治犯罪中兼顾情理法的司法理念,从而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