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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法院:补胎过程遭受意外伤害,法官倾心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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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明明
  • 2023-10-0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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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孔城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意外引发伤害的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2023年4月,杨某因汽车车胎漏气,到张某经营的汽车修理厂进行补胎。张某在补胎过程中,使用磨光机抛光时,磨光机上钢丝盘突然脱落飞溅击中杨某左眼。杨某当时感觉眼睛有一丝疼痛,支付补胎费后便开车回家。到家后,杨某感觉疼痛难忍,遂前往桐城市人民医院就诊,医生建议杨某到上级医院治疗,杨某当即前往安徽省立医院就诊,医院对杨某眼睛进行了“左眼白内障超声乳化吸出术+前房冲洗术”手术治疗。一周后经复诊,需要进行二次手术,医院对杨某进行了“左眼二期人工晶体植入术+前入路玻璃体切割术”。术后,杨某回家休息,感觉视力明显下降且后脑不适。杨某将此情况告诉张某并约定第二日一起到司法所协商医疗费问题,张某未依约前往,后因双方协商不成,杨某诉至法院。在诉讼中,经司法鉴定为完全因果关系,参与度96%-100%,杨某根据司法鉴定结论要求张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7.4万余元。

开庭前,承办法官为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释明应承担的责任及过错,但双方各抒已见,一致要求依法判决。庭审如期进行,法庭上原被告唇枪舌剑,情绪激动,互不让步。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看到杨某在庭审时左眼不受控制地流泪,为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以法、情、理相结合的方式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双方对峙情绪得以疏解,被告表示愿意承担部分责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3年12月30日前赔偿杨某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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