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法院卅铺法庭:三案一日调,高效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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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娅、笪祖曼
- 2023-11-07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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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卅铺人民法庭收到三起案件当事人的致谢。一日之内,承办法官调解了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中介合同纠纷,达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效果。
第一起是民间借贷纠纷的原被告系朋友关系,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魏某借款,后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魏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多年的朋友关系,有调解基础,于是分别做双方工作。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徐某按约分期还款,法庭当即制作《民事调解书》送达给了双方。
另一起是买卖合同纠纷被告王某在邹某处购买中心线,下欠78000元未付,邹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找到王某,积极做调解工作,王某表示之前做生意亏了很多钱,愿意还款但要求分期。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向邹某转达王某积极的还款态度以及他目前的难处,最终邹某同意王某分期还款。
最后一起是中介合同纠纷原告从事纺织面料加工,经营者郑某向都某支付定金20000元,让都某代其购买机器。后郑某得知该机器已经卖出,遂向都某催要定金,但都某一直未给。承办法官于案件受理当天就电话联系郑某、都某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都某分期返还该笔定金及相应利息。
一直以来,该院始终坚持和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形成“诉前调、审中调、判后释”的调解全流程覆盖机制,秉持着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