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法院高效调解两案有效化解纷争
4月22日,桐城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充分发挥调解优势,耐心细致地化解两起民事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朱某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黄某借款54.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汤某作担保人,承诺于2019年1月31日前还清。借款到期后,朱某未按约定归还借款,汤某作为担保人向黄某代偿了全部借款本息,并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联系到朱某,朱某称在外地受疫情影响无法回桐,希望法官主持调解。承办法官将原告及代理律师、被告建立了四人微信群聊,双方当事人表明身份后并对借款的发生和利息均予以认可,在法官的调解下,汤某同意给予朱某还款宽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另一起案件的原被告王某与谢某原是好友,2006年至2007年期间,谢某因资金周转多次向王某借款。2008年10月,双方进行结算后,谢某出具一张20万元借条并承诺该款自2009年起分十年还清,每年还款2万元,利息按2007年银行活期利率计算。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谢某分文未付。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与谢某联系,谢某称做生意一直不顺利,这几年由于疫情影响,公司效益不好。承办法官将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告知了双方当事人,并多次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将20万元本金及利息分期偿还,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