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中午,群众汪某拨打110称其在新渡下公交车,随身携带的一部手机遗失在公交车里,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
民警接报警后迅速联系报警人,经仔细询问得知,汪某乘坐206公交车自桐城城区往新渡方向行驶,在新渡镇一公交站牌下车时,因整理物品将随身携带的手机遗放在公交车座椅上,下车时未将手机带走,待发现时公交车已经再次发车离开了,后询问驾驶员得知未在车上发现遗失手机,猜测是被同车人员捡拾走了。
新渡所民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及时了解失主当时下车位置、下车时间段等相关信息,并拨打汪某手机号,发现手机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不知手机被何人捡拾,随即民警驱车至桐城公交南站,查阅了公交车内监控,目测疑似被一老人捡拾,同时在查阅监控时,得知该老人系刷老年公交卡坐车的,随即调阅了刷卡记录,得知了该老人的相关信息,系新渡镇一村民叶某,后民警返回新渡至老人家中,向老人说明来源后,老人承认了其捡拾手机的事情,并及时将手机交还给失主汪某。
后汪某对民警快速有效的帮助深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