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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渔网捞的是“鱼”也能是“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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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桐城市人民检察院
  • 2024-05-08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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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想法已经不符合现在的政策了,长江十年禁渔不是说说而已,咱们住在长江边上的村民更应该担起保护长江的责任......”4月29日上午,桐城市检察院提起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联合市人民法院到鲟鱼镇公开宣判,进行现场以案释法。

2024年1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张某某带着一条三层刺网来到桐城市鲟鱼镇的长江水域进行捕捞,后被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现场查获。经桐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现被法院判处拘役缓刑。

为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桐城市检察院与法院来到鲟鱼镇政府进行公开宣判并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邀请了桐城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鲟鱼镇派出所民警及周边的居民参加,用真实生动的案例告诫广大群众渔网捞的是“鱼”也能是“刑”,希望广大群众知法、遵法、守法,自觉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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