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千金买屋,八百买邻”。相邻纠纷看似标的不大,却关乎日常相处。7月31日,桐城市人民法院范岗人民法庭成功调处一起相邻关系纠纷。
原、被告两家曾和睦无间。原告建房时,经被告同意将围墙修至其宅基地内。后因琐事生隙,原告在靠近被告的围墙处扩建卫生间与杂物间,并朝被告院内开了一扇窗。被告认为此窗影响自家风水,一气之下用钢构将整面围墙封闭。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原告起诉要求拆除钢构。
案件受理之初,承办法官便秉持“宜解不宜结”原则,优先选择调解路径。法官先是前往村委会详细了解纠纷的起因与经过,随后实地勘察现场,并分别与原、被告单独沟通,深入掌握双方诉求与心结。调解中,法官与村干部先从双方过往相处的趣事入手,缓解敌对情绪;结合原告子女在外工作的经历,讲述桐城本地“六尺巷”典故,邀请子女参与调解,借古喻今促进理解;再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会“远亲不如近邻”的深意,促使彼此各退一步。最终提出务实方案:原告调整窗户朝向,被告拆除钢构。双方当场达成一致,并主动表示当日即动工履行。同日下午,原告反馈现场图片显示,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
此案的化解,是桐城法院运用“六尺巷调解法”的生动实践——将“谦和礼让、知进退、和为贵”的文化内核融入审判,推动纠纷实质性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