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法院档案工作获全省表彰
2月15日,省高院下发通报,太湖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档案工作优秀法院。
近年来,太湖法院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切实履行档案工作“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重要职责,积极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业务建设标准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健全管理网络,配备专、兼职档案员,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以制度促管理;配备充足的档案管理设备,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按时完成各年度各类档案的归档工作,做到“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有效服务”;开展卷宗流转情况清查,确保档案安全;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提高电子档案利用率。多措并举,实现了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据悉,下一步工作中,该院将一如既往按照上级法院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求,不断提高档案业务规范化水平、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强档案安全防护,针对评议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落细见效,推动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作者:张颖 初审:徐长松 终审:鲁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