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院务会
3月6日,太湖法院召开年度第三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院务会。党组书记、院长陈浩主持会议并讲话,其他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部分章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重点章节内容,重点传达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重要讲话精神,并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会议还对省高院下发的五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及江塘乡境内非法开采沙土石问题追责问责情况进行了通报。相关二级机构负责人和院分管负责同志还分别就执法办案、信访维稳、机关安保和保密等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
陈浩强调,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常态化规范化。要严守工作纪律,吸取通报问题经验教训,对照上级要求注重形成良好司法作风。要增强责任意识,遵守保密规定,保障各项工作严丝合缝。
会议还对上级法院综合考核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读,着重对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陈浩要求,要增强责任担当,加大执行力度,全力提升执行结案率。要找准责任定位,勇担司法职责,深耕细读综合考核细则,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指标。要聚焦主责主业,突出信访指标,做好信访维稳安保全面工作。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各项工作矛盾,为服务法院中心工作共同发力奋进,促进法院审判质效全面提升。(作者:余滔 初审:徐长松 终审:鲁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