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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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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2-0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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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9日下午,县检察院召开2018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阐述了我们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贯方针,提出“三个没有变”和6个方面重大政策举措等新论断新部署,充分体现党中央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制经济的鲜明态度,对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党对民营经济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立足检察职能,在“知”和“行”上下功夫。一是要在深入领会精神实质上着力,认真形势,把握政策,强化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二是要在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上着力,认真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坚持疑罪从无、罪刑法定原则,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对符合依法从宽处理的依法从宽处理,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三是要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上着力,定期走访联系辖区企业,了解企业发展特别是法律需求,有针对性提供法律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还学习了十九大报告相关内容,对年终工作和明年工作谋划进行了强调部署。(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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