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掉爬山虎 修复邻里情
“法官,我的邻居陈某家围墙上的巴壁虎(爬山虎)藤长出墙外,阻碍了我老家的通行,我要申请执行。”早晨,一位老人拿着判决书来到太湖县法院徐桥法庭气愤地说。
这位老人汪某是徐桥法庭多年前判决的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与陈某是邻居关系。汪某进出家门需经过陈某屋后墙外的一条小路,但因陈某在屋后道路上堆放石块和水泥墩以及围墙上长出的爬山虎藤阻碍了汪某通行。为此汪某将陈某夫妻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陈某夫妻移除石块和水泥墩,将越出墙外的爬山虎藤清除并定期修剪。近年来,由于陈某家中围墙上的爬山虎藤又长出墙外影响其通行,汪某便再次找上法庭。
法官耐心倾听汪某讲述事情的前因后果,并调阅了案卷,了解当事人情况及事情经过。考虑到涉案当事人均为七十岁上下的老年人,文化及精力有限,到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有一定的困难,法官于是直接去汪某家中帮助处理矛盾。
当日下午,法官带领汪某来到现场,实地勘察了藤蔓情况,并到邻居陈某家中做调解说服工作。因积怨较深,现场双方又发生争执,法官立即对双方进行劝解和制止,劝导两家互谅互让、友好协商,在不影响生活的前提下各退一步,切莫为了小事积怨,伤了邻里和气。最终陈某同意法官对围墙外的藤蔓进行清理并提供修剪工具,汪某通行的问题得到解决。
太湖法院坚持将调解贯穿于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作用,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纠纷,努力让司法更有温度。(作者:倪敏 初审: 李国文、徐长松 终审:鲁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