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法院开展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3月30日,太湖县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寺前镇洪畈村开展以“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为主题的2023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党组书记、院长陈浩参加此次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张贴宣传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向村民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普及《太湖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等法律法规,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努力构建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

陈浩强调,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村级组织要时刻绷紧防火安全弦,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全力抓好清明节等特殊节日和今后的防火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人人都是防火员”的氛围,为切实维护我县林草资源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作者:周芳红 初审:孟凡文 彭磊 终审:鲁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