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化解赡养纠纷,用爱传递司法温情
近日,太湖法院寺前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育有一女一子,两孩均已成家且经济条件较好,如今原告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要求两孩轮流赡养,却均遭到拒绝,原告一气之下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向两名被告进行释法析理,强调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并阐明不履行赡养义务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兄妹两人听完面露愧疚之色,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劝导他们对老人要多一些包容,少一些苛刻,并劝解原告也要体谅孩子们的不易,遇事多沟通。
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劝说下,两被告终于认识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要尽到尊老、爱老、养老的义务,愿意轮流赡养老人,并在法庭和村委干部的见证下与原告就具体赡养方式和内容达成一致。
家事无小事,太湖法院着眼于和睦家庭、和谐社会、努力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坚持从实际出发,深挖矛盾根源,用好诉前调解机制,使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温情和家庭亲情,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