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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奔波强制执行 百万案款集中发放--太湖法院为农民工“追薪”1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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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7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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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好,是太湖法院执行局张法官吗?我是广东某承包有限公司的法务小吴,我们公司应支付给赵某的劳务工资、利息及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合计1177037元已经全部汇入你院指定的银行账户里面了,请查收。”至此,赵某申请执行广东某承包有限公司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历经各种曲折,终于全部执行完毕,赵某及涉案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查找财产遇难题

  2020年5月,赵某组织农民工数十人进入宁波市某工程项目进行木工施工,后该项目于2021年春节停工,项目部与赵某进行结算,确认欠赵某总工资款107万余元。赵某多次讨要工资未果后,依据劳务分包协议向太湖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广东某承包有限公司支付赵某工资款107万余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4451元。因广东某承包有限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2023年,赵某向太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虽然本案只有一位申请执行人,但案件涉及拖欠工资款的民工多达数十人。为此,太湖法院高度重视,安排业务骨干办理该案,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询显示被执行人公司银行账户已被其他多家法院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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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执行数千里

  因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且数额较大,党组书记、院长陈浩高度重视此案,列为重点案件予以督办,并邀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参与组建专班,前往广东某承包有限公司实际施工地浙江宁波开展执行。经实地调查,广东某承包有限公司在宁波设立分公司,该分公司仅负责工程的施工,工程款拨付由建设单位与广东某承包有限公司对接,当地人社部门也不出具同意划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款项的报告。执行人员与被执行人公司代理人取得联系,但其称对法院判决不服,以正在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为由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反复向其释法明理均未取得实际成效,申请执行人及工人代表得知情况后情绪低落,表示将到当地上访讨薪。案件承办人耐心安抚当事人后,再次驱车近千公里前往广东某承包有限公司注册地广东省丰顺县进行实地调查。经查,广东某承包有限公司未在此地经营,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但在工商登记信息中查询到公司法人的电话号码。执行人员拨打公司法人电话,但其表示对案件情况不了解,迅速挂断电话并将执行人员号码拉黑,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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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显成效

  陈浩院长就该案办理听取承办人汇报后,将该案纳入“江淮风暴”惠民暖企专项行动,共同研究下一步办理方案,决定对被执行人公司及法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公司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在多次的善意提示和阐明法律后果无效后向被执行人公司出具罚款决定书、对公司法人送达拘留决定书及罚款决定书,同时向被执行人郑重警示将以涉嫌拒执罪追究其法律责任,被执行人广东某承包有限公司终于顶不住强制执行压力,安排法务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将案件执行款汇入法院账户,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执行干警辗转数千公里,在被执行人态度蛮横,极不配合的情况下,综合采取多种执行强制措施,最终使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6月7日,申请执行人及工人代表怀着感激之情送来锦旗,陈浩院长亲手将114万案款支票交到申请执行人和工人代表手中并就农民工在外务工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了法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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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太湖法院将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扎实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秉持司法为民执行理念,以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为重点,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作者:张世华  初审:彭磊  终审:鲁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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