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由太湖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浩担任审判长、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檀格松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开庭审理的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庭审中,审判长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组织检、辩双方对案件事实、证据以及争议焦点等进行查明、举证质证和辩论。检察机关向法庭展示了相关证据,就相关问题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
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履行职务,彰显了对涉及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该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对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审判质量等方面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