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欢迎访问望江长安网,望江县委政法委员会主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焦点新闻

实字引领 创新驱动—— 以受案立案制度改革为杠杆推进政法改革

  • 本站
  • 安庆政法委办公室
  • 2018-11-09 15:15
  • 大号 中号 小号
  • 打印

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开展以来,望江县公安局按照公安部、省厅、市局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统一部署,围绕基层公安机关执法重点和难点,坚持“实”字引领、创新驱动,强化战略意识、场所建设、机制推动、监督管理,着力解决有案不立、立案不实、推诿扯皮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前,共受理群众报警2.4万余起,其中上门报警1100余起,全部落实“三个当场”要求,没有发生一起群众举报投诉情况。

一、抓牢“生命线”,做好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的保障是前提

该局始终坚持执法是公安工作“生命线”,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主动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全力保障改革顺利实施。一是强化场所建设,夯实硬件基础。县局先后投入750余万元对全局19个执法办案场所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县局案管中心及16个案管室,为各执法办案部门统一配备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等执法办案设备,实现各场所设施齐备、整齐划一、标准规范。此外,对各办案单位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建设重新升级改造,突出统一性、规范性、实用性。二是强化人财保障,筑牢发展根基。在人员上,专兼互动,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全局共有专门从事案件审核的法制员6人,基层所队配备兼职法制员27人,实现100%全覆盖。法制员均由各执法办案单位业务水平强的民警兼任,有效树立了法制员制度在执法办案中的权威,严把案件审核的每一道关。在经费上,为法制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设立“优秀法制员”专项奖励经费。三是强化机制推动,实现有序运转。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由分管局领导带队前往浙江嘉兴、湖州和江苏苏州等地学习经验,在此基础上,创新机制保障,下发《受案立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善了《案件审核审批规定》、《案件质量点评制度》、《法制员工作制度》、《办理伤害案件工作规范》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动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有序进行。

二、抢夺“得分点”,把握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的精髓是关键

在全市率先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建立案件管理中心,并同步实行执法办案积分制,实现“三个率先”,努力打造法制工作亮点。一是打造特色“案管室”。县局在法制大队设立案件管理中心(简称案管中心),增设案件讨论室和民警办案室,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岗、刑事执法监督岗、办案系统巡查岗、办案场所视频巡查岗等4个岗位,实行“2+22名民警+2名辅警)”的工作模式。巡查岗位坚持“日巡查、月通报”,“单轨制”实体材料上传规范性提升。自开展刑事案件“三统一”以来,该局刑事案件移送起诉退查率从201425%下降至2017年的14%。同时设立律师投诉受理窗口,目前未接到一起律师投诉。以长岭派出所为试点的案管室建设已向全局铺开,16个案管室采用“1+1”的工作模式,真正实现了从源头上的执法监督。二是创新办案“积分制”。为了激励民警想执法、能执法、多办案、办好案,该局创新实施执法办案积分制。制作了刑事、行政案件质量跟踪手册,法制员初审时对案件质量、办案场所使用、单轨制应用以及涉案财物4个方面进行评分;案件办结后,再由案管中心对案件进行复核,并再次评分,两次的平均分则是该案的最终得分。县局对年度积分排名前10位的民警授予“十佳办案民警”荣誉称号,并在评先评优、竞争上岗中优先考虑,对排名前5位在当年度公务员考核中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自积分制试行以来,该局共授予20名民警为“十佳办案民警”荣誉称号。三是加强监管“零投诉”。建立受案立案公开制度,利用公安机关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定期发布相关数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案管中心的高效运行,整合内外资源,优化体制机制,创新方法举措,实现了对接处警、受立案、案件质量、办案场所、单轨制、涉案财物等执法关键环节和要素的全方位、无缝隙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受案立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因受案立案不及时,调查取证不及时、不仔细被通报批评47人,同时,主动向市局申报追究执法过错责任7人。

三、增强“获得感”,分享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的福祉是动力

该局把受案立案制度改革作为执法规范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始终坚持服务实战、贴近基层,力争让改革红利惠及全局民警和广大群众。一是警民关系进一步提升。投诉民警不作为、执法不规范的信访量明显下降,通过执法效率积分对不同案件在不同期限办结,所给予的积分大小不同,倒逼办案单位对所受理的案件及时、快速办结,截至目前,我局99%的案件均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其中有30%的案件在15日内办结,有效解决立而不办的问题。今年上半年受理的6起信访案件中,无一起因民警执法不规范、办理不及时而受到群众投诉的新发信访案件,信访投诉率、来信举报率同比分别下降13.4%17,6%二是检法联系进一步密切。案件管理中心统一对口检察院的工作机制,更加准确把握受案程序及证据标准,同检察机关之间沟通联系进一步顺畅,程序流转更加便捷,全局刑事案件批捕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8%,批捕后移送起诉率达到100%。形成长效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和探讨经济类案件办理中遇到的一些重点、难点的问题。公安、检察院、法院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和探讨经济类案件办理中遇到的一些重点、难点的问题,并形成长效机制,有效提高了侦查员、法制员的证据意识、责任意识。三是办案条件进一步改善。通过高投入、高标准的建设,实现了办案场所设置的精细化、管理的严密化、使用的规范化,为办案民警提供了规范、高效、方便、实用的执法场所,办案民警由原来的“不想用、不愿用”变成“主动用、规范用”。尤其是对于一些办案条件简陋的偏远派出所,前期办案常常需要借用其他办案场所,造成民警奔波疲劳,办案效率低、案件质量差、场所使用不规范等诸多问题,现已得到根本上的解决。

四、树立“发展观”,打造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的品牌是目标

该局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服务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牵引,以受案立案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创新举措,全面加强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体强化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推进办案中心智能化建设。按照公安部“执法规范化、智能前置化、效能最大化、服务人性化”的原则,建立一个集智能化办案、案件管理、涉案财物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执法办案管理场所,实现法制部门审核监督智能前移,从源头上对全局民警的执法办案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实现我局城区所有执法办案单位案件和其他办案单位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办理集中化,实现受案立案管理、办案场所管理、涉案财物管理人员专业化,实现民警执法办案智能化,实现执法服务、生活服务人性化,着力提高民警执法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目前,我局长岭派出所已经着手在建设智能化办案场所,将于今年8月份投入使用。

二是着力打造案管中心智能化监督。根据受案立案制度改革要求,结合警务大数据建设,全面深化科技应用,通过对现有接处警平台、执法监督平台和执法办案系统的升级完善,研发“红黄蓝”监督预警系统,构建了接报案、受立案工作信息全要素网上记载、全流程网上运转,并与办案结案信息整合贯通、相关音视频智能关联的科学管理体系,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可溯式监督管理,有效杜绝了“有警不出,有案不录,有案不查,瞒案吃案”等执法问题的发生。

三是着力优化执法办案积分制管理。鉴于该局有着两年的执法办案积分制实施经验及案管中心有效运用等成熟条件,省厅已将该局定为积分制试点单位,为使该局积分制管理办法能够在全省推广中发挥借鉴作用,该局将进一步科学设置积分标准,实现数据互联互通,避免民警重复登录、重复录入,进而推动积分统计智能化。(程蕾  周学贤)

Copyright © 2012-2014 中共安庆市望江县委政法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
备案号:皖ICP备12020749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274号
安徽省望江县政务新区B区 电话:0556—7171127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