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欢迎访问望江长安网,望江县委政法委员会主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动态

安徽省怀宁县原县委常委马宜来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公开宣判

  • 本站
  • 安庆政法委办公室
  • 2019-06-05 08:49
  • 大号 中号 小号
  • 打印

531日上午,望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安徽省怀宁县原县委常委、经开区管委会原主任、党工委原书记、县政府原党组成员马宜来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对被告人马宜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对退缴的赃款15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马宜来在担任怀宁县马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高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怀宁县委常委、经开区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148.5万元、购物卡1.5万元。201266日,被告人马宜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决定挪用马庙镇政府公款70万元用于房地产投资,后因该项目取消,在案发前,马宜来将70万元公款全部归还。

望江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马宜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15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马宜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70万元用于营利性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对被告人马宜来应予数罪并罚。被告人马宜来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积极退赃,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撰稿:陈辉  审核:周学贤)

Copyright © 2012-2014 中共安庆市望江县委政法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
备案号:皖ICP备12020749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274号
安徽省望江县政务新区B区 电话:0556—7171127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